CEMS设备在火电厂的应用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21-01-07 11:29
火电厂在电力生产中占主导地位 也是污染大气环境的大型工业污染源 有效限制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原电力部陆续修改 补充 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 对火电厂环境保护设计和污染物的排放作了明确的规定1997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由国家环保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96)明确规定 新 扩改建的火电厂应装设烟尘连续监测装置,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的火电厂和其它地区建成有烟气脱硫设施的火电厂应装设二氧化硫连续监测装置 300MW 以上机组应装设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 .
火电厂应逐步实现连续监测 同时指出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经认定合格时 其监测数据为法定监测数据[5] 1986 年 广东沙角 B 发电厂从日本引进了一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这是在我国火电厂安装使用的第一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90 年代初我国引进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大多安装在合资,外商独资及华能系统的电厂,而且一般是随进口锅炉或主机一同引入的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 GB13223-1996 的颁布实施和国家环保局二氧化硫控制区及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等政策的出台 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电厂增长较快 但只有少数几个电厂的 CEMS 系统能正常投运[6]我国部分环境科研单位也开始研制 CEMS 装置 由于起步晚和一些关键部件的技术含量高 大部分分析仪器仍是靠从国外进口  .